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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12 浏览:4770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个一个支部提升、一个一个阵地巩固,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2020年底前,学院党委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50%;到2021年,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70%以上,“最强党支部”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软弱涣散党支部动态“清零”;到2022年,学院党委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80%;到2023年,学院党委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90%以上,一半以上党支部达到“最强党支部”标准。 
二、创建内容 
(一)规范基本设置。按照设置合理、隶属明确、运转有效原则,规范党支部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工作需要,党员人数7人以上的,成立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下设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3人以上不足7人的,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联合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整体功能较好,凝聚力、战斗力强。同时及时调整党员人数超出或明显低于有关规定的“大支部”或“小党委”,及时清除“空壳”党支部、“僵尸”党支部。任期届满的及时换届,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二)建设基本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教师党支部书记是否“双带头人”作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学院党委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保证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轮训一次。规范经常性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岗位,组织引导教师党员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落实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七一”前后,学院党委书记集中为全院党员讲专题党课。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制度。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年末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走访慰问、关怀帮扶等工作。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切实做好支部党务公开工作。
(四)完善基本保障。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服务等综合功能。党员人数较多且有条件的党支部,要有固定设置的党员活动室,设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做到基本设施完善,有必要的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党旗悬挂、有制度职责、有相关的学习资料、有公开公示栏等内容。以院系为单位设置党员活动室,也可根据情况设置共用党员活动室,学院党委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五)发挥基本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七项职责和八项基本任务。我院党支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方面发挥作用。同时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参与党组织联建共建,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联系服务师生群众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六)争创“最强党支部”。在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部署,对照“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标准,争创“最强党支部”。 
(七)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把软弱涣散党组织纳入党建联合体,开展联建联学联做联查联改,集中力量实施整顿转化,推动软弱涣散党支部动态“清零”。
三、方法步骤 
总体上按照上级“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的要求,分年度按步骤开展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一)调研摸底(4月底前)。组织开展全院各党支部调研摸底,全面了解掌握学院党支部建设情况,综合研判,分类排队,提出年度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具体安排和责任主体。
(二)全面自创(11月底前)。党支部对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全面开展自创。 
(三)考评验收(12月底前)。党支部自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后,按照“支部申请—党委考评—市教育系统党工委验收”的程序开展考评验收。学院党委综合采取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的“四评”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作出综合评价。 
1. 组织评定。学院党委根据日常了解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 
2. 党员评议。学院党委结合党支部实际,合理确定民主评议指标项目,通过党支部民主评议制度予以落实。 
3. 群众评判。在坚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在服务半径内通过公示、访谈、民意调查、线上评价等方式,扩大群众评价的参与范围,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 
4. 社会评价。根据我院特点,向学生、家长及社会企业等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党支部及学院、所属党员相关情况。 
(四)逐级申报(适时开展)。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逐级向上一级党组织申报评定“最强党支部”。学院党委将适时开展“最强党支部”评定工作,并择优上报市教育工委进行评选 “最强党支部”。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评价等次达不到优秀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达不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90%以上的、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12月底前,我院党委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争创“最强党支部”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市教育系统党工委。
四、管理机制 
(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及其所属党员、党务工作者,方可参评我院党委开展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表彰,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自治区党委、市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党支部至少应当被市教育系统党工委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争创“最强党支部”推进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被市教育系统党工委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组织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提拔使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建立经费保障的倾斜机制。学院党委通过本级管理党费预算、党组织工作经费单列等渠道,对创建工作予以经费保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在一般保障标准基础上,可适当上浮予以倾斜。被市教育系统党工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在一般保障标准基础上,上浮30%予以倾斜。
(三)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和“最强党支部”建设应保持持续性、动态性。被评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开展新一轮建设;党支部组织隶属关系等调整,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形时,应当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 
五、组织领导 
1. 学院党委每年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 学院党委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3. 学院党委要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建联合体作用,推动党员共管、活动共搞、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
4. 学院党委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督查检查范围,采取专项督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要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列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学院党委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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