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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决定
时间:2014-04-10 浏览:4832

关于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决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我院党建工作实际需要,我院基层党组织设五个教学系党总支,九个直属党支部。具体设置如下:

党总支:

一 、机械与自动化系党总支,由机械与自动化系全体党员组成;

二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由经济管理系全体党员组成;

三 、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党总支,由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全体党员组成;

四 、轻工化工系党总支,由轻工化工系全体党员组成;

五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由建筑工程系全体党员组成;

直属党支部:

直属一支部:由组织部、宣传部全体党员组成,霍龙同志编在该支部;

直属二支部: 由纪检监察部、工会、团委、网管中心、实训二部全体党员组成,董岩同志编在该支部;

直属三支部:由党办、老干部全体党员组成,调研员编在该支部;

直属四支部: 由院办、人事处、财务处全体党员组成,张吉国同志编在该支部;

直属五支部: 由招生就业处全体党员组成, 马永军同志编在该支部;

直属六支部: 由成教院、培训鉴定中心、科研处、图书馆全体党员组成;

直属七支部: 由学保处、总务处、高职教研中心全体党员组成,刘国生同志编在该支部;

直属八支部: 由教务处、基础教学部、实训一部全体党员组成,吴树会同志编在该支部;

直属九支部:由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全体党员组成。

各教学系总支暂不编设支部,如以后条件具备,编设支部;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支部,如以后条件具备,设置总支。

党总支与直属支部书记按程序选举或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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