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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草原英才”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5-03-30 浏览:4896

关于开展“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全区人才工作总体安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的发展定位,以“人才+项目+团队+基地”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智力紧密结合,服务于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涉及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

团队应依托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来设立,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若干核心成员组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团队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1、产业创新人才团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拥有对我区产业转型升级起关键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团队依托的申报单位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且有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3)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具有留学或访问经历的人员不少于10%,来自企业的人员不少于20%。

       2、产业创业人才团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自主拥有或依托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且该成果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能够带动当地形成规模较大的主导产业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2)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转化能力,按照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原则,能够组建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内外联合研发;

(3)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我区注册满一年,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且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

(4)团队带头人应是所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其他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体现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导向,在第五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中将拿出20个名额,用于扶持旗县(市、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团队。

(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园区,或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等;

2、各类园区应该确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所确定的科研或产业领域,应该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涉及的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布局,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成果;

3、申报单位已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有专职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出台特殊优惠的创业政策,能够提供融资服务;

4、申报单位引才育才成效较为显著,有明确的人才基地建设目标和完善的建设规划,有条件在3年内引进或培养10名以上符合“草原英才”工程人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5、申报单位已建立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专设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6、申报单位一般应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学研合作体系,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较强。

(三)“草原英才”申报条件

第五批“草原英才”将从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中产生。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承担的“百人计划”进一步细化,将其覆盖范围全面拓展至本行业各个领域,把各行各业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申报范围。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

二、申报程序

为提升全区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将推广使用《“草原英才”工程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拟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的方式进行。

(一)填报流程

1、熟悉申报书填写内容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按照《填写说明》的相关要求尽快熟悉申报书填写内容。创新人才团队参考《“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创业人才团队参考《“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2),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参考《“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附件3),高层次人才参考《“草原英才”工程第五批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4)。

(2)已入选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不再申报。

2、上报申报材料

(1)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在熟悉申报书填写内容后,尽快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相关附件材料需连同“附件目录”(最好进行分类)一同扫描上传,而且要按照目录顺序逐一上传。经申报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自行保存并打印后,连同纸质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统一逐级上报。

(2)初步审核。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主管厅局;其他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盟市委组织部(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8)。自治区各主管厅局和所在盟市委组织部要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团队、基地、“草原英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汇总生成团队、基地、“草原英才”培养(引进)汇总表(样表见附件5、6、7),打印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归口上报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

为方便管理,暂将主管部门定为13个厅局和12个盟市委组织部,申报的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所依托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情况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无法确认的,可直接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申报。

(3)归口审核。自治区各主管厅局、盟市委组织部将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的申报材料,按分类归口上报至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9)。基地的申报材料直接报自治区科技厅。

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分别为:宣传部(百名宣传文化领军人才)、人社厅(百名高技能人才)、科技厅(百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教育厅(百名教育领域领军人才)、卫生厅(百名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农牧业厅(百名农村牧区高层次实用人才)、金融办(百名金融高端人才)、国资委牵头,国土厅、交通厅、经信委配合(百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旅游局(百名旅游人才)、民政厅(百名社会工作优秀人才)。

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将各单位各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统一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二)网上申报流程:

1、 网上注册填报。申报的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需要登录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用户注册使用手册》说明,完成网上注册。待申报依托单位审核后,按照《用户申报使用手册》说明,完成网上填报及上报。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所依托的申报单位,需登录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使用手册》说明,完成申报用户的注册审核、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3、主管部门网上审核。自治区各主管厅局、盟市委组织部,需登录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主管部门使用手册》说明,做好申报单位的审核、添加及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4、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网上审核。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需登录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百人计划部门使用手册》说明,做好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评审和奖励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厅局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对入选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用“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性资助。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1、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抓紧部署申报工作,并将通知及时转发到各有关单位。同时要指派专人熟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做好网上申报的审核和管理。

2、请各单位将《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生成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按照截止时限要求逐级上报至各有关部门,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3月30日,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网上审批及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3月25日,自治区各主管厅局和盟市委组织部网上审批及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0日,网上填报及各单位审核、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4、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团队、基地和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样本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等材料电子文本,可登录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人才工作”专栏或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内蒙古千人计划草原英才服务窗口”中“资源下载”专栏下载。有关政策咨询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

《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用户注册使用手册》、《用户申报使用手册》、《申报单位使用手册》、《主管部门使用手册》、《百人计划部门使用手册》等材料,可在北疆先锋网中文版(http://nmgdj.gov.cn/bjsy/)“人才工作”专栏或《网上申报系统》主页面下载。有关软件使用问题请与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系。

5、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

联系人:张得伟、胡海娟、邰玉柱

联系电话:0471-4818573、4818421

传    真:0471-4818573、4818421

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人:赵瑛琳、仲杰

联系电话:0471-6282109、6282100

手    机:18504707603、1363471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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