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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6-06-16 浏览:4911
 

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学生干部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校园思想舆论、引领校园风气的中坚力量,是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管理、建设良好学风、培育积极向上校园文化的基本抓手和生力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是学院发展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学院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学风建设都有重要的影响,对提高教育质量、赢得社会美誉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研判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几年来,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在党政共同关心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生干部在学校管理、学生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干部自身也在辅助教师、服务同学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许多学生干部毕业后成长发展较快。但必须看到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学生干部中思想政治水平低、道德文明修养欠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原则性不强,学习风气差、表率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大量存在,个别学生干部实干精神不足、官僚”风气浓厚、特权思想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干部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学生干部的威信和影响力,导致一些学生组织功能无法及时有效发挥。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之成为振奋学生精神、扭转校园风气、建设良好校园文化、提高育人质量的中坚力量。特别是目前我院正在开展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建设和谐校园,敦品励学、建设积极进取校园文化,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活动和工作,亟需学生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示范作用。因此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工作十分迫切,需要尽快取得进展、求得实效。

二、明确管理教育责任,积极构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暂确定以下六类学生为我院学生干部:院系两级学生团干部,院系两级学生会干部,学院艺术团学生负责人,院系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负责人,各社团负责人,班委会干部和团支部干部。根据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需要,今后经过学院批准还可以成立新的学生组织、设立新的学生干部。所有的学生干部都必须按学院规定程序产生,按学院要求进行管理和教育,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聘用学生干部,不得使学生干部游离于学院的管理和教育之外。

成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统一领导全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主任,院团委和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系分管学生管理的副主任为委员。在院“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教育的原则确定学生干部管理教育的直接责任部门:院级团干部、学院艺术团学生负责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负责人、社团干部由院团委负责,院学生会干部由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负责;系级团干部、系学生会干部、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负责人由各系负责,班委会干部和团支部干部由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在接受上述直接管理和教育的同时,在工作上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的领导(指导),即双重领导:各系团总支干部接受院团委的领导,各班级团支部干部接受系团总支的领导;各系学生会干部接受院学生会的指导,各班级班委会干部接受系学生会的指导;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接受院协会的指导。

院“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要尽快制定、完善学生组织设立、运行、建设,学生干部产生、管理、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文件,规范我院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建设工作,建立起学生干部建设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

院“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要按年度制定全院学生干部管理和教育工作计划、召开工作会议,针对实际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安排和部署,敦促各部门积极落实责任,使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务实化、常态开展。

三、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构建有利于学生干部发挥作用和成长的工作平台。

学生组织是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发挥才能智慧的平台。加强学生组织建设,科学设立学生组织内部机构、清晰合理地界定机构职能是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干部才能智慧、激发学生干部自我培养自我提高热情的基础性工作。

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我院每2年召开一次团员代表大会;结合我院实际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122日),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每2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情况下团代会与学代会同期召开。各系要参照学院召开团代会和学代会。各班级每年都要正式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会议和全体团员会议(可合并召开)。团代会(班级为全体团员会议,下同)、学代会(班级为全体学生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同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换届时选举产生新一届团组织、学生会组织。按期召开团代会和学代会是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在学生中的地位,增强影响力和号召力,吸引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施展才华。

要科学设置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机构(岗位),因事设,裁撤没有实际工作内容的传统机构(岗位),开辟新的工作领域设置新机构(岗位)。合理划分学生会(班委会)和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职能,避免机构职能重复。组织机构(岗位)设置要目标明确、作用切实、工作内容丰富,杜绝因人设岗、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现象的出现,让学生干部工作任务充实、人人有事做,充分发挥每个学生干部的特长和才干。

要合理确定学生组织机构的人员规模,不宜过少也不宜过多。人员过少,工作负担重、影响学习,过多就会人浮于事,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要因岗而宜,以“必须”和“够用”为原则。当前要特别注意克服学生干部使用管理中的“多多益善”思想和机构臃肿、队伍庞大、良莠不齐现象。学生干部能否起到应有作用对学生干部自身的素质和水平要求很高,缺乏良好道德修养和积极上进精神的学生干部不仅不能发挥管理教育学生、表率学生的正向作用,还会产生反作用。为合理控制学生干部人数,确保学生干部素质和能力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暂时把全院学生干部总数量控制在在校生总人数的12%以内(不含社团负责人)。院“学生干部教育管理委员会”要在12%以内做好各级各类学生干部的指数分配。

四、强化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学生干部管理。

各级各类学生干部的产生都要坚持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提高当选学生干部公信力,增强凝聚力。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必须以公开竞争的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不召开学代会的年份代行大会职能)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素质过硬、有较好群众基础,经公开报名、基层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坚决禁止未经选举直接指定。选举过程中要严肃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经过公开竞聘产生,其他学生干部也要坚持公开透明选拔,杜绝私下任命。

坚持选优用优,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学生管理部门、团组织和各班级要主动作为,积极动员,努力把为人正直、敢于负责、遵守纪律、积极上进、能起表率带头作用的学生吸收到学生干部队伍中来。要认真做好学生干部候选人背景调查,树立底线意识,坚持“讲道德、守纪律、能带头”的学生干部选用基本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宁缺毋滥。要开展现任学生干部整顿,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期末考试累计2科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和其他与学院基本要求不相符的学生都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要做学生思想工作,劝其辞去学生干部职务,专心学习。“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在起草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时,要把上述不宜担任学生干部的规定明确写进制度中,新任学生干部负面表现达到上述规定的自动解除职务。

要强化对已任学生干部的监督、考核和奖惩。设立全院统一的“学生干部自律部”,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学生干部监督投诉意见箱、电子信箱及其他投诉渠道,接受学生监督和投诉。要建立学生干部“德、能、勤、绩”全方面考核机制,定期集中考核日常督查相结合书面测评和个别谈话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任务落实、活动参与、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等工作内容和发挥带头作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于工作勤奋、表现突出的干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予以表彰,对于工作能力欠缺、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及时调整,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优者胜、劣者汰”。奖惩都要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监督,杜绝徇私弄假。

五、加强培训和教育,大力提高学生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在使用学生干部的同时大力加强培训和教育。培训和教育要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强”、集中开展和分散进行结合的原则。

学社干部培训统一由院“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安排,包括二项:任前培训和任后培训。任前培训为参选参聘学生干部的资格培训。任前培训实行集中授课,每年二次,分别安排在春季和秋季新生入学后进行。培训对象为有志于做学生干部的所有学生。培训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知识,道德、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学院规章制度,学生干部职责、工作方法、沟通艺术,学生干部自我培养策略等。每期培训课时为20学时,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有旷课或病事假缺勤达到4课时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安排补考。参加集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是参加学生干部竞聘竞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聘用无培训合格证书的学生为学生干部。班主任要积极动员优秀学生参加培训,为选拔优秀学生干部提供前提条件。

任后培训是对已经任职的学生干部的培训。任后培训灵活安排在日常学习的空余时间,每学期10课时,分散开展。内容由“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根据学生干部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学期末组织考试,考试未通过的补考,没有参加考试和补考仍未通过的解聘学生干部职务。缺课2次的不得考试和补考(因工作不能参加培训的除外)。学生干部培训要注重借用学院“业余党校”“工院大讲堂”等现有平台进行,主动促进各项工作集约、协调开展。

在开展理论培训的同时,要注重对学生干部日常教育。实行学生干部例会制度,定期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点评,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鼓励继续努力。要经常在学生干部内部开展各种活动,促进经验交流和取长补短,锻炼干部能力,增强组织凝聚力。要经常邀请院内外领导和有关人士与学生干部座谈,为学生干部打气鼓劲,鼓励学生干部尽责守职,积极发挥表率作用。要有容错机制,在严格管理的同时,给学生干部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使学生干部在自我纠错中不断成长。要教育学生干部把“以身示范”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座右铭,让学生干部充分认识到“未正人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深刻道理。全体学管教师要做学生干部的榜样,严格要求自己,让学生有样学样,这是学生干部教育培训最重要的一课。

 六、经费保障

学院财务每年在“学生干部管理教育委员会”名下单列3万元经费,用于全院学生干部培训、会议和活动经费(校内教师上课费用按讲座计算,不在此经费内支出)。以后年份根据在校生人数的增长而提高。

中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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