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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为官不为”,失职于党,失信于群众!
时间:2016-09-21 浏览:5866

纪检干部“为官不为”,失职于党,失信于群众!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开始做起,拒绝各种利益诱惑,在面对违纪违规现象时不仅要守得住自己的手,更要提醒身边的人绝不能越界,但是我们在管住自己的同时,也要认真执行公务,对那些不敢管、管不住的人要按政策、法规一一履行职责,这样才对得起国家及群众赋予我们的权力和职责。

纪检干部意味着权利与责任共同产生,干部做人做事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充分体现责任胜于能力,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才能更好的为民办事。同时要具有为公不为私,为民不为己的责任精神,充分体现一个人的职业素质。归根到底,负责任,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只有负责到底,落实到位,这个人才是个德才兼备的人。 党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不要以考试定终身,也应注重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把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领会好、掌握好、坚持好,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前提,也是正确用人的重中之重。

要想当好纪检干部首先就是要严守党的纪律,然而严守党的纪律的现实意义就是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干任何事都有其游戏规则,纪律就是规则,是党的人就要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利益,也是中国人民的利益。凡是为党为人民工作的任何人不守党纪的人就是损失了党的利益,这些不守规矩的人最终都会走火入魔、不能自拔,从而走上毁灭。

总体来讲,纪检领导干部这个职位告诉我们责任是一种对价值的坚守,对信念的执着,对正义的维护。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责任激发人的潜能,有责任才能有能力!责任精神改变人们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将决定工作的业绩。


(纪检监察部 供稿)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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