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内设机构调整以及对正处级领导岗位提拔选任工作。为做好正处级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高校工委、赤峰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选任方面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全面做好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岗位和职数
岗位
职数
职级
类别
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1
正处级
党政管理机构
(6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
1
正处级
党委宣传部部长
1
正处级
党委巡察室主任
1
正处级
教务处处长
1
正处级
规划审计处处长
1
正处级
机械与自动化系总支书记
1
正处级
教学机构
(5个)
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主任
1
正处级
建筑工程系主任
1
正处级
基础教学部主任、书记
2
正处级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1
正处级
图书馆馆长
1
正处级
教辅机构
(3个)
科研中心主任
1
正处级
教学督导室主任
1
正处级
工会主席
1
正处级
群团(1个)
合计
16
正处级
机构数(15个)
四、拟任正处级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决策部署,立志改革开放,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在学院改革建设发展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师生员工、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决策部署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素养、决策水平和创新精神,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
5、正确行使师生员工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员工,自觉接受党和师生员工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拟提任正处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副处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选任方式和程序
在符合提任正处级干部条件的人员中推荐拟提任正处级干部。
(一)公布方案
向全院教职工公布《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个人自荐
根据公布的选任方案,符合条件人员以适当的形式向学院党委自荐报名。学院党委根据个人自荐情况确定谈话调研推荐范围。
(三)民主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成立考核工作组,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谈话人员范围: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需要谈话的人员。
考核工作组根据个人自荐、谈话调研情况,本着量才适用、人岗相宜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在对干部年龄、专业、能力、素质等个性特点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酝酿提出拟提任正处级干部会议推荐参考人选(推荐参考人选数量多于拟任人选数量),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党委根据综合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经沟通协商后,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2、会议推荐。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大会进行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确定范围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核工作组将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情况向院党委汇报。院党委综合考虑人选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组织考察
考核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1、发布考察公告。面向全院教职工发布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的公告。
2、考察人选提交工作总结。考察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组提交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
3、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总体评价、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学院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4、个别谈话。采取同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谈话人员范围包括:考察对象分管院领导、所在部门领导、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5、查阅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查阅审核,填写《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6、征求纪委意见。学院纪委对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违纪违法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作出评价,就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提出结论性意见。
7、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考察对象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交工作组。
8、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进行查核。
工作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形成综合考察材料,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学院党委。
(六)确定拟提任干部人选
召开院党委会议,票决确定拟提任正处级干部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干部人选以公告形式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工作组在15个工作日内将提任干部的相关材料报赤峰市委组织部备案。
(九)任职
市委组织部批复后,按程序任职,履行任职相关手续。
(十)任职谈话
学院党委指定专人同任职干部进行谈话。
六、组织实施
(一)正处级干部选任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院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龙
副组长:王建军 董岩
成 员:马永军 刘国生 吴树会 赵丽君 王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统战部,具体负责选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学院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正处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正处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三)学院党委组织部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的通知》(内组通字[2014] 69号),做好干部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将纪实资料作为干部调整选任监督检查和倒查追责的基本依据。
(四)在正处级干部调整选任过程中,涉及拟任人员本人及与拟任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五)严格按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正处级干部职数进行聘任。
微信公众号